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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傍晚清晨的挽歌(二)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2008-5-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在黑暗中闪过的星光
“只要这支步枪仍然在我手中,我,就是神。”
                                   ——格蕾丝
 
当海文斯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看到的是一片蔚蓝的天空,几缕云彩被柔和的晨光镀上了一层金边,懒散的在天空中漂浮着。他慢慢直起身子,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被树林环绕着的草地里,身边一堆快要燃尽的篝火传来阵阵余温,不远处一个小帐篷竖立在那。“奇怪,我怎么在这里……昨天……”他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只记得自己跑到了一个咖啡店,看到两群人打了起来,看到了人偶师,还有那句“你一定会受到制裁的!”他刷的一下站起来,“见鬼!我得马上离开这里!还是回老家去吧!等天黑就溜回城,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混上船!不然要是被送到宗教裁判所,我就别想活着出来了!”他激动的自言自语着,完全没考虑到当时自己的嗓门有多大。
“你能走得掉吗?”听到他言语的丽莎掀开帐篷的门帘走了出来,伸了个懒腰,“林顿肯定是抓不到莱恩的,然后他就会迁怒于坏了他事的家伙们,比如说我,比如说你。我倒无所谓,出来稍微避一下风头,再回去继续开我的咖啡馆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最多只是多来找几次茬而已,呵呵,因为我……”她顿了一下,似乎觉得下面的话不应该说出来,于是转了个话题继续说到,“你就比较惨了,即使你昨天没有坏林顿的事,在公共场合随便朗读那种禁诗……真不知道你脑子怎么长的,别人都说我是个说话不经大脑思考的人,不过比起你我就差远了。我最多说错话得罪几个人而已,你好像是第一次来新大陆吧?一开口就把整个移民局得罪了,真的太佩服你了。估计现在根据目击者的口述描绘的你的头像已经贴满全城了,所以,如果你想回老家的话,找个没人的海滩跳下水,自己游回去吧。说实话,我开始有点同情你了。”虽然丽莎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和“同情”这个词语却是一点都边沾不上的。
“那我该怎么办……”海文斯垂头丧气的一屁股坐到地上,嘴里喃喃的念着,“在黑暗的茅房里,我就像一块失去了方向的芋头,挣扎着妄图离开,却被这个邪恶而污秽的场所所束缚……”念着念着他突然似有顿悟的站了起来,挥舞着拳头,神采飞扬抑扬顿挫的继续大声朗诵到,“空气中弥漫着腐臭,排泄物染黑了身躯!啊!芋头!你何时才能离开!啊!芋头!你何时才能回到那美丽的家乡!在迷茫中寻找着道路的芋头!悲哀而孤独的芋头!”念完,他自我陶醉的笑了笑,“果然,人的灵感往往都是在逆境中突然获得的。”然后用手抹了一下头发,一脸得意的转过头问了句,“丽莎小姐,刚刚鄙人即兴创作的这首诗歌如何?” 
 话音刚落,一把匕首刷的一下架到了他脖子上,只见丽莎喘着粗气,脸色惨白,浑身颤抖,咬牙切齿的说到,“上帝,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想把一个人干掉……如果你真的还想活着回到老家,以后就别再念这些……这些……我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了!反正以后不要再念你刚刚念的那些东西!我现在真的后悔昨天晚上救了你,把你丢到林顿那,估计他这辈子都没精神去找莱恩的麻烦了!”
海文斯艰难的咽了口唾沫,看着架在自己脖子上不停颤抖的那把匕首,紧张的说到:“丽莎姐……您手可放稳点……还有……您不能这样对待一位艺术家……对艺术的追求是永远没有止境也永远不会停息的……”
“艺术家?呵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相信每一个听到这种笑声的人都会觉得脊背发凉,“那我就成全你!让你为了你的艺术而献身吧!”丽莎几乎失去控制的举起匕首,狠狠的朝海文斯扎去。
“啊!我保证!再也不念了!我保证!妈妈……”海文斯哭出了声,撕心裂肺的喊了出来。
“早说不就没事了。”匕首在离海文斯不到一公分的地方骤然而止,丽莎收起凶器,吁了口气,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海文斯摇头自言自语到:“真是个麻烦的家伙呢,怎么就和他扯上关系了。”
此时的海文斯,觉得前途一片黑暗,此刻的丽莎,也觉得海文斯的前途一片黑暗,至少现在,这对临时凑合起来的旅人总算有了一个共同点了。


四季如春的凯特拉高原,位于科贝拉的西北方。这个高原是科贝拉城建立以后移民者们最先开拓的地区之一。凯特拉高原盛产可可果,整个新大陆的咖啡制造业需要的可可果80%来源于此。另外在这里矿产也十分丰富,大量出产一些钢片这样的廉价金属。这里有一种比较麻烦的动物,人们称之为血妖,通体晒伤般的深红色皮肤,外表看上去有些像头部毛发很长的猴子。单个的血妖是比较好对付的,不过血妖一般都是集体行动。它们行动敏捷,喜欢袭击过路的行人,哄抢他们的行李。另外血妖也对可可果情有独衷,可可果的盛产区域也是它们的乐园。所以来此采集可可果的人们都会先组成一个团队,然后再去佣兵工会雇佣一些护卫,在和平时期这也是科贝拉的佣兵们挣钱的主要途径了。另外随着人们在凯特拉高原的不断深入探索,在高原深处发现了许多废弃的建筑物,这块地域被命名为——凯特拉遗迹。在NOCC(新大陆秩序统治委员会)的指挥下,人们开始对凯特拉遗迹进行挖掘。虽然证明土著的存在和揭开遗迹的秘密是本次挖掘的目的,但是大部分移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传说中深埋于遗迹中的丰富财宝。因此这里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全副武装,拿着铁铲和锤子的狂热寻宝者。
不过,正跟随着丽莎,沿着凯特拉高原的一条小路艰跋涉着海文斯,显然不是来寻宝的。
他现在的感觉简直就是生不如死……身负着全部行李,——一个折叠式的帐篷,一只巨大的装满了丽莎换洗衣服的皮箱,两个装满了水的水壶,做饭用的锅碗瓢盆,一袋干粮,防身用的一把34型火绳步枪及200发步枪子弹,因为丽莎喜欢喝咖啡,他还得再多背上一套烹饪咖啡的器皿。其实一开始并没有这么惨的,丽莎本来帮他分担了一些,不过在他看到凯特拉高原的美丽景色,忍不住朗诵了半首自己即兴创作的诗歌并被丽莎痛殴一顿以后……
“丽莎姐……我们这是要去什么地方?”
“闭嘴,跟紧我就行了。”
“可以把这个帐篷丢了吗?”
“如果你想死的话,尽管丢。”
“……”
“丽莎姐……前面有条小河,看上去河水很清澈的样子呢……我们要不要去那休息下……”
“继续走,天黑之前走到遗迹附近才能休息。”
“我不行了……”
沉默。
“我真的不行了……”
还是沉默。
“啊,我眼前发黑了……”海文斯说完直接趴到地上,妄图以装晕来换取短暂的休息。不过一把在他倒下去一瞬间就贴到他脸上的匕首,让他立刻又“精神焕发”的站了起来,“啊……哈哈……其实我只是开玩笑的……我感觉自己现在强壮的就像一头牛……”
 丽莎不屑地憋了憋嘴,“真不知道你这样的男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把你说废话的力气用到走路上,我们早就能到遗迹了。”
“丽莎姐教训的是,哈哈……”
聒噪的废话终于消失了,两人一路无言的行进着,直到丽莎也开始觉得有点无聊了,于是轻轻踢了海文斯一脚,“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对于海文斯来说,不让他说话简直比让他背着一堆东西越野更痛苦,终于得到说话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了,“丽莎姐是在问我啊?啊,哈哈,我全名海文斯·冯·艾斯帕达,我不介意您直接称呼我为海文斯,另外我还有一个优雅的称号,在普罗托被称为……”
“等等!你说你叫什么?”丽莎停住了脚步,一脸惊讶的望着他。
海文斯愣了愣,“……海文斯·冯·艾斯帕达,有什么问题吗?”
“艾斯帕达家族?那个发现了新大陆的弗雷西奥•艾斯帕达……”
“啊!弗雷西奥•艾斯帕达正是本人的曾祖父,一个伟大航海家!艾斯帕达家族的骄傲!鄙人正是为了追随他的脚步,而孤身一人来到这里,想体验一下当年曾祖父开拓新大陆的那份豪情!作为一个未来的伟大诗人,我想我一定能够从曾祖父的经历中获得灵感,从而创作出一部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史诗!”
丽莎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嘴巴张开成一个大大的“O”,在反复打量了这个一脸得意的家伙以后,抹着前额低下头,一边摇头一边叹气,“上帝……我一直把弗雷西奥•艾斯帕达当成自己的偶像……你居然是他的曾孙……我……我……”
“怎么样?我还是挺有当年我曾祖父的几分神采吧!”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海文斯,继续得意的自吹着,不过等待他的是某女因为幻想破灭而爆走的一顿痛殴……
终于,在太阳落下山前的一刻,失魂落魄的丽莎和鼻青脸肿的海文斯终于来到了凯特拉遗迹的石墙边,“好了,就在这靠着石墙扎营吧……我一个人呆会……”丽莎缓缓的拖着脚步走下附近的一个土坡,一屁股坐在地上,迷茫的自言自语着些什么;海文斯则郁闷的整理着营地,一边想着自己到底哪错了。
两人都没有发现,在渐渐降临的黑暗中,有几双暗红的眼睛正在不远处的树林里注视着他们……


“丽莎姐!我没子弹了!”暗淡的月色下,海文斯狼狈的一边往后跑,一边喊着。他身后是两只直立奔跑的怪物。两只怪物通体覆盖着一层血红硬甲,——上面遍布着一道道浅浅的划痕,那是海文斯用34型火绳步枪留下的痕迹,显然,这种低威力的武器和子弹没有对它们造成任何伤害,只不过是进一步激怒了它们而已。它们挥舞着两只如同一把钢叉的爪子,怒气冲冲的追着海文斯,眼看它们离他越来越近……而此时的丽莎却没有任何办法去帮助海文斯。她正和一只长着一对巨大的黑色蝙蝠翅膀,手持一把巨大长剑的恶魔对峙着,虽然那只怪物只是斜着头,似乎很随意的盯着她,并没有发动攻击,但是她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似乎只要自己一走神,马上就会被那巨剑一刀两断……冷汗,浸湿了丽莎的衣服。

大约1个小时以前,丽莎在营地里生了一堆火,然后架起锅准备熬一锅粥作为晚餐,海文斯百无聊赖的坐在一旁写写画画,——“既然不许我念诗,我写总没问题吧!”
海文斯写了会,感觉不能念出来太没有激情了,于是站起来朝不远处的一个小树林走去,“丽莎姐,我过去方便一下。”其实,他不过是想跑到那小树林里吼两句而已。
“恩……”丽莎心不在焉的回答到,显然,她还没有从白天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她从锅里勺了一勺粥尝了尝,“似乎淡了点,再加点盐吧……”放一把盐,转头看了看正走向树林的海文斯,她叹了口气,心想,“为什么美好梦想总是注定被残酷的现实所粉碎呢……”看着锅里慢慢沸腾起来的粥,她的思绪逐渐飞向远方。
把丽莎从幻想中拉回现实的,是海文斯的一声惨叫。
“啊!救命啊!有怪物!”
丽莎站起来,从腰间抽出两把匕首,疑惑的看着连滚带爬的从树林里跑出来的海文斯和紧跟在他身后3个影子。当那3个影子黑暗的轮廓被月光照亮的一瞬间,丽莎的瞳孔急剧的收缩,“卡斯托尔,我的上帝……”
卡斯托尔,一直都是一个传说而已。
传说在新大陆刚开始移民的时候,曾经有一对叫卡斯托尔和波吕克斯的兄弟,两人以佣兵的身份随着人群来到了新大陆。之后,他们俩凭借自己过人的胆识和非凡的武艺成为了整个新大陆最出色的佣兵之一。两人总是使用一把长剑和一个盾牌,——没有人能用盾牌抵挡他们的长剑,也没有人能用长剑劈开他们的盾牌。
一个矛与盾的组合。
一个佣兵的神话。
英雄的故事,是不能缺少美丽的女子的。
于是,卡斯托尔兄弟有了一次命运的邂逅,——菲碧与海拉爱尔,两位同样美丽的女孩,两段同样真挚而美丽的爱情。
本来,所有的童话大概在这里就结束了,之后就应该是“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不过,这是一个比较悲伤的传说。
波吕克斯的恋人海拉爱尔,因为她的温柔美丽而被另外一个佣兵李恩瑟斯所迷恋。为了夺走海拉爱尔,李恩瑟斯在找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借口挑起事端后,向波吕克斯发出了决斗的邀请,而没有一个佣兵会回避决斗。
佣兵的决斗有两种,一种是使用剑与盾,一种是使用手枪。
两人约好了使用剑与盾,像骑士那样决一胜负,生死自负。
李恩瑟斯虽然也很出色,却远远不是波吕克斯的对手,在他的长剑被波吕克斯挑飞的一刹那,他从怀中抽出了一把手枪。
枪响了,倒下去的是他的哥哥卡斯托尔。
一直在旁边注视着一切的卡斯托尔在看到李恩瑟斯抽出手枪的一刹那,飞快的冲过去推开了自己的弟弟。而那颗罪恶的子弹,却击碎了他的心脏。李恩瑟斯开枪后,逃走了。
波吕克斯则跪在哥哥的尸体边,哀号着,痛哭着,一直跪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舍弃了自己的爱人,抱着哥哥的尸体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有一种方法可以挽回死去的生命,在恶魔的契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放弃自己的灵魂,就可以让死去的生命重回人间。
波吕克斯这样做了,他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恶魔的傀儡。
卡斯托尔在复活后,憎恨因为自己而让弟弟失去了灵魂,于是,他找到那个要去了弟弟灵魂的恶魔,也与他签下一份契约。
契约的内容是让弟弟的灵魂重新回到他的躯体,而卡斯托尔则愿意保留自己灵魂为恶魔服务,直到弟弟的契约到期的那一天,这个契约的期限是,一万年。
这一万年里,两人都将保持着恶魔的样貌,听从恶魔的吩咐,但至少,他们的灵魂仍可以呆在一起。
这就是传说的全部了。
人们都认为这是一个传说,丽莎却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真的。因为她的祖父认识菲碧,甚至曾经追求过她。一次他偷偷尾随菲碧来到凯特拉高原,——因为他知道凯特拉高原其实是有很多危险的,而菲碧拒绝了他自告奋勇的护卫,所以他只能偷偷地跟着她,在暗中保护她。那是一段终身难忘的回忆:菲碧走到一片树林里,呼唤着卡斯托尔的名字,随着她的呼唤出现的,居然是一只长着巨大蝙蝠翅膀,头上有角,还有一条蜥蜴般的尾巴,浑身血红的恶魔。菲碧豪不在意的投入了那恶魔的怀抱,轻轻的哭着。而恶魔也没有伤害她,只是轻轻的抱着她,低声的说了些什么,便遁入了黑暗之中……那只恶魔,就是卡斯托尔。
丽莎的祖父看到了这一切,却没有对外人说起过,他为卡斯托尔和菲碧保守了秘密。
在临终前,他才说出了这个秘密,只告诉了丽莎一个人,“丽莎,我的孩子,我一辈子守着这个秘密太累了,我不想把它带到坟墓里去,现在,轮到你来保守这个秘密了,你能做到吗?”
“我会做到的,爷爷……你不会有事的……”
被眼泪所模糊掉的视野。
“乖孩子,爷爷活了这么久了,也该离开了。在我的书柜里,有一个上了锁的黄色木盒,里面有我画的一张菲碧年轻时候的画像,还有一张卡斯托尔的画像……钥匙在我房间里那张有一轮落日的油画背后,你看过了以后就烧掉吧……咳、咳……终于轻松了,我仿佛又回到年轻的时候了……菲碧……”
凝固在脸上轻松而幸福的微笑。
“爷爷!”
无法控制的痛苦而悲伤的呼喊。
……

“不会错了,和画像上一模一样,肯定是卡斯托尔……”丽莎握着匕首的双手开始冒汗,“后面那两只怪物肯定是卡斯托尔的随从血妖王了,这次可真惨了……”  
 海文斯鬼哭狼嚎的跑回了营地,——别说他遇到危险的时候,跑路的速度还真是一流,居然把卡斯托尔和两只血妖王甩下了一大段距离。丽莎扔给他那把34型火绳步枪,“等下你去对付那两只血妖王,就是后面那两只爪子像叉子一样的怪物,长翅膀的交给我。”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个诗人,怎么可能会这种野蛮的战斗!”
丽莎不悦的瞪了他一眼,“那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宰吧!”
“没办法了没办法了!”海文斯一边给步枪上子弹一般抱怨着,“就拼一拼吧,伟大的战神啊!你高高在上的灵魂,赋予我们力量吧!邪恶就像长满了绿毛的面包,当它来到我的身边,我感觉到难以下咽!我要把这个面包撕开,切碎,把它丢到满是臭水的阴沟里!让……”
如果不是正在逼近的劲敌,丽莎真想一刀把这个该死的家伙切了。
还没进入最佳射程,海文斯便慌不则路的开枪了,居然所有的子弹都奇迹般的都打中了目标,——两只血妖王。子弹在它们的硬壳上溅出一团团火花,看上去很漂亮,却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两只血妖王愤怒的发出吼声,直奔海文斯而去,海文斯打一枪退几步,把血妖王引开了卡斯托尔的身边,而丽莎,则直直的站在了卡斯托尔前行的道路上。
卡斯托尔渐渐放慢步伐,停在了离丽莎五步远的地方,静静的站在了那里。
片刻过去,便有了本章开始的那一幕。
“难道,我们要死在这里了吗?”丽莎心中充满了绝望……


当丽莎正在绝望中挣扎时,卡斯托尔说话了,他用长剑指着丽莎,以那种不容置疑的命令式的口吻。
“你,离开。”然后长剑指向丽莎身后正在被两只血妖王撵得满世界乱跑的海文斯,“那个男人,留下。”
丽莎以沉默代替了回答。她直盯着卡斯托尔的眼睛,缓缓往前挪了一步。
“很好。”卡斯托尔的眼睛闪过一丝欣赏,不过马上又被平静所代替,“可惜了……”
卡斯托尔突然动了,一脚踩裂了地面,巨大的反冲力让他飞快的冲了过来,他手中嗜血的长剑,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直直的刺向丽莎的胸口。
丽莎如同舞蹈一般的后仰,长剑贴着她的腰刺了过去,然后连续的几个后空翻,拉开了她与卡斯托尔之间的距离。在重新站定后,丽莎飞速的平转了两周,利用巨大的离心力将右手的匕首飞速投了出去,——音速投掷,这是她一直引以为傲的一招,获得非凡速度的匕首,甚至可以将一块坚硬的花岗岩完全刺穿。在投出匕首的同时,丽莎左手的匕首换到右手,然后深深的蹲下,如同短跑时起跑一般狂蹬了一下地面,她轻盈的身躯如同一颗流星紧随着投出的匕首冲向了卡斯托尔。她知道,持久战是不可能胜过这个曾经是最优秀的佣兵,现在是半个恶魔的家伙的,她只能速战速决,于是一开始便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卡斯托尔轻蔑的笑了笑,左手直接以不可见的速度在空中挥了一下,丽莎掷出的匕首就这么轻易的被他握在了手中,然后他右手握着长剑横扫了一圈,只听到“当”的一身巨响,丽莎的身体腾空飞了出去,如同断线的风筝一样掉在十米开外的地面上,又沿着被击退的方向翻滚了一段距离才停了下来。
只是一击,丽莎右手的虎口就已经完全裂开,乌金打造的那把匕首,也只剩下了一半,这是怎样强大的力量啊……丽莎浑身是伤,艰难的站了起来,满是鲜血的右手握着那只剩半截的匕首,颤抖着指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卡斯托尔,嘴角,一丝红色缓缓流下。
“丽莎姐!”看到丽莎的惨状,海文斯不顾一切的跑了过来,一把搀住了她。两只血妖王也跟着追了过来,与卡斯托尔一起形成了一个等边三角,把两人围在了中间。
“呆会我会用我最后的力量缠住他们,那时候你就往北方跑,那边有一个叫奥修的城市,只要你跑到那,就会安全的,明白吗?”丽莎低声的对海文斯说到。
“开什么玩笑,我难道要为了自己的生命而舍弃一个女人吗?我还没有懦弱到那种程度!”海文斯愤怒的看着卡斯托尔,“我们只是路过此地,并无意冒犯你,你为何苦苦相逼?”
卡斯托尔用长剑指着海文斯,“因为你。”    
 “我?”海文斯一脸愕然,丽莎也脸上也充满了疑惑。
“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安静的死去吧。”卡斯托尔举起长剑,走了过来,两人的身后,是挥舞着爪子的血妖王,似乎,一切都将在此终结了。
丽莎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声清脆的枪响,从不远处穿来。枪响的同时,一只血妖王停止了它的动作。它疑惑的看了看自己胸口上那个贯穿而过的小洞,又看了看枪响的方向,然后一声不吭的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卡斯托尔和另外一只血妖王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海文斯一看正是机会,一把抱起丽莎向枪响的方向跑了过去,“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海文斯如是想到。
又是一声枪响,另外一只血妖王也紧跟着倒了下去,卡斯托尔挥舞着长剑愤怒的喊到,“是谁,站出来。”
那个隐藏在暗处的枪手以一发射向他的子弹作为了自己的回答,卡斯托尔反应再快,比起子弹还是慢了点,他飞速的侧身只是让本应射中他心脏的子弹击中了他的右肩。就像一抹在黑暗中闪过的星光,卡斯托尔的肩膀上瞬间溅射出异样的色彩,长剑也随之掉落在地上。他已经是半个恶魔的身体,居然被击穿了。
卡斯托尔愤怒的瞪了一眼子弹射来的方向,——海文斯正抱着丽莎跌跌撞撞地往那跑去,他不甘的喊了句,“这不算完!我们还会见面的!”
然后拣起长剑,张开翅膀,飞走了。

营地里,丽莎躺在温暖的火堆边,一个身着黑色制服,头戴海军帽的银发女子正在帮她包扎伤口。
“好了,包扎完了。基本上都是皮外伤,只有右手的伤比较严重,这段时间尽量少用右手吧。”那个女子笑了笑,“我也该回去了,今天你们真是运气好,正好碰到我送完货回来,不然……”
她说完,拣起放在一边的一把步枪背起来,转身向科贝拉的方向走去。
丽莎示意海文斯扶着她坐起来,看着那个女子的背影,“等等,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那个女子停下脚步,回头笑着说,“哎呀!老板娘真是健忘啊。我可是你们店的常客呢!”
“啊?”丽莎一脸不好意思,“这个……因为每天店里都有很多人……”
那个女子摆了摆手,“没关系。我是科贝拉的枪械商人葛雷丝,基本上科贝拉佣兵工会的枪械都是我提供的,偶尔我也会客串一下保镖的工作,总之只要有钱赚就行。不过你们俩最近很出名呢,尤其是你,”她指着海文斯继续说,“你的画像已经在城里贴得到处都是了,林顿他老人家可是悬赏了两万金币要你的人哦!哎,可惜两万金币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如果价钱提高十倍的话,说不定我还会有点兴趣呢……哎呀!天都这么晚了,我得马上回去了,今天耽搁了不少时间,城里还有笔生意等着我呢。”
“葛雷丝小姐,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丽莎坚定的说。
“报答就不必了,以后你再回城继续开你的咖啡馆,让我每天进去免费喝两杯吧。”
“那是当然了,呵呵。”丽莎笑了笑,“不过说起来,你还真是厉害呢,连已经是半个恶魔的家伙,都可以被你打败……”
“就算是完整的恶魔又怎么样呢。”葛雷丝从背后拿出步枪,仿佛看着情人一般的眼光在步枪上扫视了一遍,“只要这支步枪仍然在我手中,我,就是神。”然后背起枪,头也不回的消失在夜色中。
海文斯看着她渐渐走远,扶着丽莎躺了下来,然后站起来感叹的说,“真是个女神一样的人物啊。啊!那美丽的步枪,如同一只苍白的大鸟!啊!黑夜!是那么的黑!却无法掩饰那女神般的光芒!天空中……”
“天啊……又来了……”丽莎扶着额头翻了个身,一脸痛苦,不过马上又被一丝甜蜜所代替,“看在今天他表现出的勇敢的份上,就放过他吧……”
这是一个凯特拉高原上,宁静而美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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